参与问卷的人数:55人(均为关务专业人士)
答卷时间:2018年4月12日~4月17日
一、你遇到过海关处罚/处理不公的情况吗?
二、如果遇到处罚/处理不公,你会采用海关行政救济吗?
三、如果心存顾虑,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顾虑程度分别是多少?(0~100分,0分为没有顾虑,100分为极端顾虑根本不会考虑提起行政复议或诉讼)
四、产生顾虑的主要原因是什么?
五、你对进一步实现海关事务公平正义有何建议?
很多的不公是法规、制度上的问题造成的!制度建设是关键。
公开透明处理,内部条例公开,依条例执行,所有依据可查,完善对海关行政自由裁量权的规制;
法院判决海关专业案件应该邀请系统外的专业人士,给法官提供重要的专业意见,而不是偏听海关“一面之辞";
建议海关整理近年来的违规处罚案例,制定更细分的处罚标准;
统一执法标准,消除不同口岸的执法差异;
制定新政策应充分听取管理相对人及海关一线人员的广泛意见;
鼓励企业复议,并公布海关纠正原处理决定的案例,增强企业信心;
简化行政复议程序;
自主披露中的不予、从轻、减轻等处罚结果所对应的细则应对外公示,并广而告之;
建立有效的容错机制,目前企业自主披露的情况下还是被海关从重处罚,自主披露往往更像“甜蜜的陷阱",企业不敢轻易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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