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支持成都举办2025年第12届世界运动会,海关总署研究制定了《2025年第12届世界运动会海关通关须知》,现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25年第12届世界运动会海关通关须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将为2025年第12届世界运动会(以下简称世运会)提供全面优质的服务,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关税法》等法律法规,对世运会及测试赛相关进出境物资和人员实施监管。
一、信息备案
成都海关为世运会执行委员会(以下简称世运会执委会)办理临时备案登记有关手续。为便于世运会物资、人员抵达口岸后快速通关,世运会执委会或其委托的报关企业应当提前向海关提供世运会进出境人员、物资等相关信息。
二、暂时进境物资担保
对世运会暂时进境物资,由世运会执委会向成都海关提供海关依法认可的担保形式(保证金、银行保函、关税保证保险等)办理担保。世运会赛事利益相关方(以下简称利益相关方)持世运会执委会出具的《2025年第12届世界运动会进境物资证明函》(以下简称《证明函》,见附件1)和《2025年第12届世界运动会进境物资清单》(以下简称《物资清单》,见附件2)办理通关手续,可免于逐票向海关提交担保。
三、进境前备案和审批
(一)进境食品、动植物及其产品的进口商或其代理人,应当提前向海关办理备案手续。
(二)进境需要检疫审批的动植物及其产品、特殊物品(见附件3),进口商或其代理人需提前到海关办理审批手续。
(三)以随身携带方式进境的赛事相关人员自用的食品、特殊物品及动植物产品进境,需提前向世运会执委会提供《2025年第12届世界运动会{C}进境人员自用物资清单》(以下简称《自用清单》,见附件4)、《2025年第12届世界运动会进境物资自用证明》(以下简称《自用证明》,见附件5)、《2025年第12届世界运动会自用物资安全卫生责任自负声明》(以下简称《卫生责任自负声明》,见附件6),由世运会执委会出具《2025年第12届世界运动会自用物资担保函》(以下简称《自用物资担保函》,见附件7)。其中需要检疫审批的,利益相关方需提前向世运会执委会提供产地证明和有效的检疫证书,世运会执委会需提前到海关申请办理检疫审批手续。
(四)进境物资应当符合《2025年第12届世界运动会检验检疫限制清单》(见附件8)和《2025年第12届世界运动会检验检疫禁止清单》(见附件9)要求。
四、进境物资通关
世运会暂时进境物资可采用通关一体化模式,由世运会执委会或其委托的报关代理企业在成都海关办理申报手续,由口岸海关实施验放。其他贸易方式进境的世运会物资,利益相关方按照现行规定办理海关手续。
世运会以货运渠道暂时进境的体育器材、比赛用品、技术设备、医疗设备、安保设备、通讯设备、电视转播和新闻报道设备等,在进出境时应当向海关申报,凭世运会执委会出具的《证明函》和《物资清单》办理通关手续。
对用于世运会比赛、训练等所必需的体育用品,可以使用ATA单证册办理暂时进境海关手续,由进境地海关进行审核并签注,复运出境期限与单证册有效期相同。
对于进境的样品、礼品、暂时进出境货物及其他非贸易性物品,如法律、行政法规没有另行规定的,可免于检验。
(二)免税进口物资。
符合免税条件的世运会进口物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手续。
(三)租赁物资。
以租赁方式进境的世运会物资,海关按照一般租赁进口货物的管理规定办理通关手续。
(四)依法需特别批准的进境物资。
依法需特别批准的进境物资,海关验核国家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办理通关手续。
1.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
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进出境应当遵循中国有关野生动植物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海关验核国家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件办理通关手续。
2.药品
药品进境应当遵循中国有关药品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海关验核国家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件办理通关手续。由赛事相关人员随身携带的药品应当直接用于世运会,且仅为自用;未用尽的部分在赛后应当及时复运出境。利益相关方通过托运入境的各类药品只能用于赛事相关人员使用;赛后所有未用尽的药品应当及时复运出境。
3. 枪支弹药
赛事涉及进出境枪支和弹药应当遵循中国现行有关枪支弹药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海关验核国家相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件办理通关手续。在运输过程中,应当按照枪、弹分离和枪、人分离的原则,遵守有关枪支和弹药运输的相关规定。赛后枪支和未用完的弹药应当复运出境。
4.机电产品
暂时进境的强制性认证产品无需实施入境验证,赛后境内留用或销售的,需按照相关规定实施入境验证。旧机电产品入境请先登录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进口旧机电产品装运前检验监督管理系统”平台查询相关产品的监管信息,暂时进境旧机电产品可免予目的地检验,且应当复运出境,不得在境内留用或销售。实行进口许可证管理的重点旧机电产品进口时,应当遵循中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海关验核国家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件办理通关手续。
5.无线电发射设备和器材
无线电发射设备和器材进境凭国家无线电主管部门批准文件办理海关手续;转播设备及电视转播车辆进境凭国家相关主管部门批准文件办理海关手续。
6.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备
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备进境应当遵循中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海关验核国家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件办理通关手续。
7.其他
其他属于依法需要特别批准的物资,应当遵循中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1)进境食品(含保健食品)、化妆品、动植物及其产品等,实施推荐口岸进口、指定场地监管等管理制度。
(2)进境食品(含保健食品)、化妆品、动植物及其产品在口岸检疫后运抵指定场地,成都海关实施检验及后续监管等工作。
(3)进境食品(含保健食品)、动植物及其产品,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中国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世运会执委会有特殊要求的,应当符合世运会执委会提出的世运会相关要求。
(1)赛事相关人员自用食品、化妆品,在集中申报进境的前提下,进境口岸海关凭世运会执委会提交的《自用清单》《自用证明》《卫生责任自负声明》《自用物资担保函》等办理海关手续。
(2)境外赞助商提供的专供利益相关方的食品、化妆品,参照上述规定办理。
3.其他有检验检疫监管要求的进境物资按有关规定办理。
五、进境物资监管
(一)暂时进境物资监管。
暂时进境物资应当在进境之日起6个月内复运出境。确需延期复运出境的,应当按规定向成都海关办理延期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复运出境的暂时进境物资,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海关手续。暂时进境物资因不可抗力原因受损、灭失或者失去使用价值的,海关验核世运会执委会及有关部门的证明材料办理相关手续。
对于暂时进境消耗物资,世运会执委会应当收集拟消耗物资清单,提前以书面形式告知成都海关,并明确拟使用方式和数量(应当在合理范围内)。成都海关根据实际情况对拟消耗物资数量和总值进行核定,在合理范围内的,按照相关规定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成都海关派员对消耗物资实际使用情况进行后续实地监管,做好消耗明细记录及核销工作,并监督赛后未消耗部分按相关规定办理手续。
(二)赛事相关人员自用及境外赞助商专供的食品(含保健食品)、动植物产品、化妆品等监管。
世运会执委会对进入世运村的赛事相关人员自用及境外赞助商专供的食品(含保健食品)、动植物产品、化妆品等实施管理,保证仅限于利益相关方使用。上述剩余物资在成都海关的监督下退运或销毁,不得进入中国市场。
(三)世运会进境物资按规定接受查验、检疫等。
因特殊情况需在比赛场馆、世运村现场或主物流中心查验的物资,由世运会执委会提出申请,经海关审核同意,可运至比赛场馆、世运村或主物流中心接受查验。比赛场馆、世运村或主物流中心应当提供必要的办公场所、查验设施等。由实施查验作业的海关办理相关手续。
(四)世运会期间海关依法派员巡查实地监管。
成都海关派驻监管人员,以现场巡查与视频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对世运会物资实际使用情况实施现场监管。世运会执委会以及境外利益相关方应当配合海关做好检验检疫、疫情监测、检疫处理等工作。
六、人员及个人物品
(一)人员。
接受进境卫生检疫的人员,如有发热、咳嗽、呼吸困难、呕吐、腹泻、皮疹、不明原因皮下出血等传染病症状,或已经诊断患有传染性疾病的进境人员须主动向海关进行健康申报,应当按规定出示传染病预防接种证书、健康证明或其他有效证件,并配合做好体温监测、流行病学调查、医学巡查等卫生检疫工作。进境后在中国境内期间如出现身体不适,应当尽快就诊,并主动向医生说明旅居史,以便得到及时诊治。患有严重精神病、传染性肺结核病或者有可能对公共卫生造成重大危害的其他传染病的外国人不得进境。其他海关卫生检疫工作,按现有政策执行。
(二)个人物品。
个人携带一般生活物品进境,应当遵循“合理自用”原则,海关按规定予以免税放行(酒精饮料、烟草除外);超出“合理自用”范围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通关手续。
对于赛事相关人员随身携带进境的比赛器材、医疗器材等,按照世运会实际需要,在合理范围内的,现场海关凭世运会执委会出具的《自用清单》《自用证明》《自用物资担保函》等材料,提供通关便利。世运会执委会需确保相关物资仅限于世运会使用且按期复运出境,并及时协助解决通关中遇到的问题。
个人物品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行李物品监管办法》(海关总署令第276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寄递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和其他检疫物名录》(农业农村部 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47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进出境物品表》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限制进出境物品表》(海关总署令第43号)要求。
对携带非自用特殊物品的,应当按照《出入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管理规定》(海关总署令第243号)提供《入/出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审批单》,并接受海关检疫查验。
七、境外记者采访器材
世运会期间从事媒体相关工作的境外注册人员携带进境的采访器材在进出境时应当向海关申报,海关验核《证明函》《物资清单》及担保办理通关手续。
非注册境外记者携带进境的采访器材,按照海关总署公告2008年第104号、2009年第19号、2009年第31号的有关规定办理通关手续。
境外记者携带采访器材出境时,可按照海关总署公告2009年第59号规定,办理保证金异地返还事宜。
八、其他事项
(一)世运会执委会推荐成都天府国际机场口岸作为世运会官方出入境口岸。
(二)海关在官方出入境口岸设置世运会专用通道、专用窗口为世运会出入境人员、物资办理海关手续提供便利。
(三)利益相关方携带或运输进境物资应当提前将清单提供给世运会执委会或其指定的相关代理公司。
(四)对专供利益相关方自用的食品、化妆品等,免于加贴中文标签、标注中文标识。
(五)世运会进出境物资未按规定办理海关手续的,海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六)利益相关方是指参加世运会及相关附加赛事的运动员及随队官员;世运会组织方及其工作人员;其他世运会组织方认可的与赛事筹备、举办和周边工作相关的组织机构、团体和个人。
本须知适用于世运会及其筹备期间(从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8月31日)。
本须知未列明事项按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办理。
附件:
4.2025年第12届世界运动会进境人员自用物资清单.docx
6.2025年第12届世界运动会自用物资安全卫生责任自负声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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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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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
2025年第12届世界运动会进境物资自用证明
Declaration of Self-use of Imported Goods for The World Games 2025 Chengdu
利益相关方名称(Name of stakeholder): (参与群体名称Name of participant group)
航班号Flight Number:
本方保证附表所列物资全部为自用,保证不在本方之外使用。如有剩余,保证退运或在成都海关的监督下销毁。如有违反,本方将承担一切相关责任。
We hereby declare that the goods on the list are imported for the purpose of self-use and not for other purposes. Goods unused will be re-exported or destroyed under the supervision of Chengdu Customs District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In case of any violation, we will assume all related responsibilities.
签署人Signature:
日期 Date: (YYYY/MM/DD)
(正本:主管海关留存;副本1:进境地海关留存;副本2:所有人或代理人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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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6
2025年第12届世界运动会自用物资安全卫生责任自负声明
Declaration of Sanitary Responsibility of Self-use Goods for The World Games 2025 Chengdu
利益相关方名称(Name of stakeholder): (参与群体名称Name of participant group)
航班号Flight Number:
本方保证附表所列物资符合安全卫生标准,如本方在使用期间出现任何安全卫生问题,本方将自行承担一切相关责任。
We hereby declare that the goods on the list meet the relevant safety and hygiene standards. In case of any safety and hygiene problems arising from the use of the goods listed, we will assume all related responsibilities.
签署人Signature:
日期 Date(YYYY/MM/DD):
(正本:主管海关留存;副本1:进境地海关留存;副本2:所有人或代理人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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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8
2025年第12届世界运动会检验检疫限制清单
序号 |
产品类别 |
进境检验检疫条件 |
备注 |
1 |
动物及动物产品 |
动物、动物遗传物质、非食用动物产品、生物材料、动物源性饲料:(1) 需要办理检疫审批的(参照附件3)入境前办理《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2) 随附出口国或地区官方动物检疫证书。
|
详见官方网站(具体以官方网站为准,不限于以下内容): 1.禁止从动物疫病流行国家地区输入的动物及其产品一览表 登录海关总署网站(http://www.customs.gov.cn),进入“首页—热点—进出口动植物检疫—动植物检疫要求和警示信息”即可查询 2.水生动物国家或地区及品种名录 http://dzs.customs.gov.cn/dzs/2747042/3995815/3995864/3996810/index.html 3.允许进口饲料国家(地区)及产品名单(不含植物源性饲料原料) http://dzs.customs.gov.cn/dzs/2747042/3995816/dwyxsl/3996645/index.html 4.允许进口饲料添加剂和预混料国家(地区)产品及注册企业名单 http://dzs.customs.gov.cn/dzs/2747042/3995816/sltjj/5645273/index.html |
2 |
植物及植物产品(粮食及制品、新鲜水果、植物源性饲料、植物繁殖材料、新鲜蔬菜、干坚果、植物性调味料、植物源性中药材、植物源性食品) |
1.产品应获检疫准入,准入名单可链接备注; 2.需要办理检疫审批的(参照附件3)入境前办理《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 3.需随附出口国或地区官方卫生证书或植物检疫证书的应当随附证书; 4.植物源性食品应来自进口食品境外生产注册企业。 |
详见官方网站(具体以官方网站为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允许进口粮食(含籽实类和块茎类粮食、油籽)境外注册登记企业名单 http://www.customs.gov.cn/dzs/2747042/3995819/ls/3997385//index.html 2.获得我国检验检疫准入的新鲜水果种类及输出国家地区名录http://www.customs.gov.cn/dzs/2747042/3995819/sg38/3998833/index.html 3.允许进口植物源性饲料境外注册登记企业名单 http://www.customs.gov.cn/dzs/2747042/3995819/zwyxsl/3997388/index.html 4.《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植物检疫禁止进境物名录》 http://dzs.customs.gov.cn/dzs/2746776/2753422/index.html 5.《符合评估审查要求及有传统贸易的国家或地区输华食品目录》(包含植物源性食品) http://jckspj.customs.gov.cn/spj/xxfw39/fhpgscyqjyctmydgjhdqshspml/index.html 6.《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名单》详见详见“中国海关门户网站/进出口食品安全局/信息服务/业务信息”栏目中“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名单” http://jckspj.customs.gov.cn/spj/xxfw39/jkspjwscqyzcmd/4650504/index.html |
3 |
肉类、蜂产品、肠衣、乳制品、水产品、燕窝等动物源性食品、动物源性中药材 |
1.应获检疫准入,准入名单可链接备注; 2.需要办理检疫审批的(参照附件3)入境前办理《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 3.需随附出口国或地区官方卫生证书或动物检疫证书; 4.境外生产企业应列入《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名录》。 |
详见官方网站: http://jckspj.customs.gov.cn/spj/xxfw39/cpjgzyxx/lsdwyxsp/nshlsdwyxsppgsccx/index.html 2.《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名单》详见“中国海关门户网站/进出口食品安全局/信息服务/业务信息”栏目中“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名单” http://jckspj.customs.gov.cn/spj/xxfw39/jkspjwscqyzcmd/4650504/index.html |
4 |
婴幼儿配方乳粉 |
1.应获检疫准入,准入名单可链接备注1; 2.需随附出口国或地区官方卫生证书; 3.应当取得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产品配方注册; 4.应来自进口食品境外生产注册企业。 |
详见官方网站: 1.《符合评估审查要求及有传统贸易的国家或地区输华食品目录》详见 http://jckspj.customs.gov.cn/spj/xxfw39/fhpgscyqjyctmydgjhdqshspml/index.html 2.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信息: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服务/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我要查/食品/特殊食品查询平台/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 3.《进口食品境外国家/地区生产企业注册名单》详见“中国海关门户网站/进出口食品安全局/信息服务/业务信息”栏目中“进口食品境外国家/地区生产企业注册名单”http://jckspj.customs.gov.cn/spj/xxfw39/jkspjwscqyzcmd/4650504/index.html |
5 |
预包装食品 |
声明成都世运会境外利益相关方自用的预包装食品可免予抽样检验,免予加贴中文标签;保健食品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应当取得市场监管部门的注册或备案;应来自进口食品境外生产注册企业。 |
详见官方网站: 《保健食品注册证书》《保健食品备案凭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证书》可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官方网站查询: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服务/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我要查/食品/特殊食品查询平台 |
6 |
纳入中国实施许可和必须实施认证范围的相关进口产品 |
1.暂时进境:不做限制。 2.一般贸易用途: 须获得许可/认证,或免于办理许可/认证凭证。 |
详见官方网站: 1.强制性产品认证产品:登录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网站(www.samr.gov.cn),进入“首页—政务—政府信息公开”,在关键词搜索栏中输入“强制性产品认证”关键字,即可查询相关政策规定。 2.医疗器械:登录国家药监局网站(www.nmpa.gov.cn),进入“首页—医疗器械—医疗器械查询—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在关键词搜索栏中,输入关键词查询。 3.特种设备:登录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网站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网站(https://www.samr.gov.cn/tzsbj/),进入“首页—通知公告—总局文函”,开始点击下方页码,找到“质检总局关于修订《特种设备目录》的公告(2014年第114号)”,点击此项即可。 |
7 |
纳入能效标识管理范围的产品 |
暂时进境:不做限制。 一般贸易用途:须按国家规定加贴能效标识。 |
登录国家发改委网站(https://www.ndrc.gov.cn),进入“首页—政务公开”,在“政策文件库”栏目中输入“能源效率标识”关键字,即可查询相关政策规定。 |
8 |
风险等级A、B级特殊物品 |
1.入境需办理卫生检疫审批; 2.场馆或运动员驻地必须具备相关生物安全控制条件。 |
详见官方网站: 《出入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管理规定》(原质检总局令第160号,根据原质检总局令第184号、海关总署令第238号、第240号、第243号修改) 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302249/302266/302267/2371440/index.html |
9 |
风险等级C级特殊物品 |
入境需办理卫生检疫审批。 |
同上 |
10 |
毛坯钻石 |
需随附毛坯钻石出口国政府主管机构签发的金伯利进程国际证书正本。 |
详见官方网站: 1.金伯利进程六部委联合公告http://m.mofcom.gov.cn/article/b/d/200304/20030400081833.shtml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实施金伯利进程国际证书制度管理规定https://www.gov.cn/gongbao/2024/issue_11566/202409/content_6973185.html |
11 |
危险化学品 |
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的危险化学品应当符合《关于进出口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检验监管有关问题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29号)、《关于进一步加强进口危险化学品检验监管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29号)的规定,经海关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境。 |
详见《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安全监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环境保护部、交通运输部、农业部、国家卫生计生委、质检总局、铁路局民、民航局公告2015年第5号,https://www.mem.gov.cn/gk/gwgg/xgxywj/wxhxp_228/201503/t20150309_232632.shtml,应急管理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铁路局、中国民用航空局公告2022年第8号,https://www.mem.gov.cn/gk/zfxxgkpt/fdzdgknr/202211/t20221107_426077.shtml) |
注:暂时进出境的2025年第12届世界运动会物资,依法免予检验,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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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公 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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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第74号 |
为支持成都举办2025年第12届世界运动会,海关总署研究制定了《2025年第12届世界运动会海关通关须知》,现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25年第12届世界运动会海关通关须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将为2025年第12届世界运动会(以下简称世运会)提供全面优质的服务,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关税法》等法律法规,对世运会及测试赛相关进出境物资和人员实施监管。
一、信息备案
成都海关为世运会执行委员会(以下简称世运会执委会)办理临时备案登记有关手续。为便于世运会物资、人员抵达口岸后快速通关,世运会执委会或其委托的报关企业应当提前向海关提供世运会进出境人员、物资等相关信息。
二、暂时进境物资担保
对世运会暂时进境物资,由世运会执委会向成都海关提供海关依法认可的担保形式(保证金、银行保函、关税保证保险等)办理担保。世运会赛事利益相关方(以下简称利益相关方)持世运会执委会出具的《2025年第12届世界运动会进境物资证明函》(以下简称《证明函》,见附件1)和《2025年第12届世界运动会进境物资清单》(以下简称《物资清单》,见附件2)办理通关手续,可免于逐票向海关提交担保。
三、进境前备案和审批
(一)进境食品、动植物及其产品的进口商或其代理人,应当提前向海关办理备案手续。
(二)进境需要检疫审批的动植物及其产品、特殊物品(见附件3),进口商或其代理人需提前到海关办理审批手续。
(三)以随身携带方式进境的赛事相关人员自用的食品、特殊物品及动植物产品进境,需提前向世运会执委会提供《2025年第12届世界运动会进境人员自用物资清单》(以下简称《自用清单》,见附件4)、《2025年第12届世界运动会进境物资自用证明》(以下简称《自用证明》,见附件5)、《2025年第12届世界运动会自用物资安全卫生责任自负声明》(以下简称《卫生责任自负声明》,见附件6),由世运会执委会出具《2025年第12届世界运动会自用物资担保函》(以下简称《自用物资担保函》,见附件7)。其中需要检疫审批的,利益相关方需提前向世运会执委会提供产地证明和有效的检疫证书,世运会执委会需提前到海关申请办理检疫审批手续。
(四)进境物资应当符合《2025年第12届世界运动会检验检疫限制清单》(见附件8)和《2025年第12届世界运动会检验检疫禁止清单》(见附件9)要求。
四、进境物资通关
(一)暂时进境物资。
世运会暂时进境物资可采用通关一体化模式,由世运会执委会或其委托的报关代理企业在成都海关办理申报手续,由口岸海关实施验放。其他贸易方式进境的世运会物资,利益相关方按照现行规定办理海关手续。
世运会以货运渠道暂时进境的体育器材、比赛用品、技术设备、医疗设备、安保设备、通讯设备、电视转播和新闻报道设备等,在进出境时应当向海关申报,凭世运会执委会出具的《证明函》和《物资清单》办理通关手续。
对用于世运会比赛、训练等所必需的体育用品,可以使用ATA单证册办理暂时进境海关手续,由进境地海关进行审核并签注,复运出境期限与单证册有效期相同。
对于进境的样品、礼品、暂时进出境货物及其他非贸易性物品,如法律、行政法规没有另行规定的,可免于检验。
(二)免税进口物资。
符合免税条件的世运会进口物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手续。
(三)租赁物资。
以租赁方式进境的世运会物资,海关按照一般租赁进口货物的管理规定办理通关手续。
(四)依法需特别批准的进境物资。
依法需特别批准的进境物资,海关验核国家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办理通关手续。
1.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
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进出境应当遵循中国有关野生动植物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海关验核国家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件办理通关手续。
2.药品
药品进境应当遵循中国有关药品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海关验核国家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件办理通关手续。由赛事相关人员随身携带的药品应当直接用于世运会,且仅为自用;未用尽的部分在赛后应当及时复运出境。利益相关方通过托运入境的各类药品只能用于赛事相关人员使用;赛后所有未用尽的药品应当及时复运出境。
3. 枪支弹药
赛事涉及进出境枪支和弹药应当遵循中国现行有关枪支弹药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海关验核国家相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件办理通关手续。在运输过程中,应当按照枪、弹分离和枪、人分离的原则,遵守有关枪支和弹药运输的相关规定。赛后枪支和未用完的弹药应当复运出境。
4.机电产品
暂时进境的强制性认证产品无需实施入境验证,赛后境内留用或销售的,需按照相关规定实施入境验证。旧机电产品入境请先登录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进口旧机电产品装运前检验监督管理系统”平台查询相关产品的监管信息,暂时进境旧机电产品可免予目的地检验,且应当复运出境,不得在境内留用或销售。实行进口许可证管理的重点旧机电产品进口时,应当遵循中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海关验核国家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件办理通关手续。
5.无线电发射设备和器材
无线电发射设备和器材进境凭国家无线电主管部门批准文件办理海关手续;转播设备及电视转播车辆进境凭国家相关主管部门批准文件办理海关手续。
6.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备
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备进境应当遵循中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海关验核国家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件办理通关手续。
7.其他
其他属于依法需要特别批准的物资,应当遵循中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有检验检疫监管要求的进境物资。
(1)进境食品(含保健食品)、化妆品、动植物及其产品等,实施推荐口岸进口、指定场地监管等管理制度。
(2)进境食品(含保健食品)、化妆品、动植物及其产品在口岸检疫后运抵指定场地,成都海关实施检验及后续监管等工作。
(3)进境食品(含保健食品)、动植物及其产品,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中国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世运会执委会有特殊要求的,应当符合世运会执委会提出的世运会相关要求。
(1)赛事相关人员自用食品、化妆品,在集中申报进境的前提下,进境口岸海关凭世运会执委会提交的《自用清单》《自用证明》《卫生责任自负声明》《自用物资担保函》等办理海关手续。
(2)境外赞助商提供的专供利益相关方的食品、化妆品,参照上述规定办理。
3.其他有检验检疫监管要求的进境物资按有关规定办理。
五、进境物资监管
(一)暂时进境物资监管。
暂时进境物资应当在进境之日起6个月内复运出境。确需延期复运出境的,应当按规定向成都海关办理延期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复运出境的暂时进境物资,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海关手续。暂时进境物资因不可抗力原因受损、灭失或者失去使用价值的,海关验核世运会执委会及有关部门的证明材料办理相关手续。
对于暂时进境消耗物资,世运会执委会应当收集拟消耗物资清单,提前以书面形式告知成都海关,并明确拟使用方式和数量(应当在合理范围内)。成都海关根据实际情况对拟消耗物资数量和总值进行核定,在合理范围内的,按照相关规定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成都海关派员对消耗物资实际使用情况进行后续实地监管,做好消耗明细记录及核销工作,并监督赛后未消耗部分按相关规定办理手续。
(二)赛事相关人员自用及境外赞助商专供的食品(含保健食品)、动植物产品、化妆品等监管。
世运会执委会对进入世运村的赛事相关人员自用及境外赞助商专供的食品(含保健食品)、动植物产品、化妆品等实施管理,保证仅限于利益相关方使用。上述剩余物资在成都海关的监督下退运或销毁,不得进入中国市场。
(三)世运会进境物资按规定接受查验、检疫等。
因特殊情况需在比赛场馆、世运村现场或主物流中心查验的物资,由世运会执委会提出申请,经海关审核同意,可运至比赛场馆、世运村或主物流中心接受查验。比赛场馆、世运村或主物流中心应当提供必要的办公场所、查验设施等。由实施查验作业的海关办理相关手续。
(四)世运会期间海关依法派员巡查实地监管。
成都海关派驻监管人员,以现场巡查与视频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对世运会物资实际使用情况实施现场监管。世运会执委会以及境外利益相关方应当配合海关做好检验检疫、疫情监测、检疫处理等工作。
六、人员及个人物品
(一)人员。
接受进境卫生检疫的人员,如有发热、咳嗽、呼吸困难、呕吐、腹泻、皮疹、不明原因皮下出血等传染病症状,或已经诊断患有传染性疾病的进境人员须主动向海关进行健康申报,应当按规定出示传染病预防接种证书、健康证明或其他有效证件,并配合做好体温监测、流行病学调查、医学巡查等卫生检疫工作。进境后在中国境内期间如出现身体不适,应当尽快就诊,并主动向医生说明旅居史,以便得到及时诊治。患有严重精神病、传染性肺结核病或者有可能对公共卫生造成重大危害的其他传染病的外国人不得进境。其他海关卫生检疫工作,按现有政策执行。
(二)个人物品。
个人携带一般生活物品进境,应当遵循“合理自用”原则,海关按规定予以免税放行(酒精饮料、烟草除外);超出“合理自用”范围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通关手续。
对于赛事相关人员随身携带进境的比赛器材、医疗器材等,按照世运会实际需要,在合理范围内的,现场海关凭世运会执委会出具的《自用清单》《自用证明》《自用物资担保函》等材料,提供通关便利。世运会执委会需确保相关物资仅限于世运会使用且按期复运出境,并及时协助解决通关中遇到的问题。
个人物品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行李物品监管办法》(海关总署令第276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寄递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和其他检疫物名录》(农业农村部 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47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进出境物品表》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限制进出境物品表》(海关总署令第43号)要求。
对携带非自用特殊物品的,应当按照《出入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管理规定》(海关总署令第243号)提供《入/出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审批单》,并接受海关检疫查验。
七、境外记者采访器材
世运会期间从事媒体相关工作的境外注册人员携带进境的采访器材在进出境时应当向海关申报,海关验核《证明函》《物资清单》及担保办理通关手续。
非注册境外记者携带进境的采访器材,按照海关总署公告2008年第104号、2009年第19号、2009年第31号的有关规定办理通关手续。
境外记者携带采访器材出境时,可按照海关总署公告2009年第59号规定,办理保证金异地返还事宜。
八、其他事项
(一)世运会执委会推荐成都天府国际机场口岸作为世运会官方出入境口岸。
(二)海关在官方出入境口岸设置世运会专用通道、专用窗口为世运会出入境人员、物资办理海关手续提供便利。
(三)利益相关方携带或运输进境物资应当提前将清单提供给世运会执委会或其指定的相关代理公司。
(四)对专供利益相关方自用的食品、化妆品等,免于加贴中文标签、标注中文标识。
(五)世运会进出境物资未按规定办理海关手续的,海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六)利益相关方是指参加世运会及相关附加赛事的运动员及随队官员;世运会组织方及其工作人员;其他世运会组织方认可的与赛事筹备、举办和周边工作相关的组织机构、团体和个人。
本须知适用于世运会及其筹备期间(从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8月31日)。
本须知未列明事项按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办理。
附件:1.2025年第12届世界运动会进境物资证明函
2.2025年第12届世界运动会进境物资清单
3.需审批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特殊物品
4.2025年第12届世界运动会进境人员自用物资清单
5.2025年第12届世界运动会进境物资自用证明
6.2025年第12届世界运动会自用物资安全卫生责任
自负声明
7.2025年第12届世界运动会自用物资担保函
8.2025年第12届世界运动会检验检疫限制清单
9.2025年第12届世界运动会检验检疫禁止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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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内容预览
附件9
2025年第12届世界运动会检验检疫禁止清单
序号 |
禁止内容 |
禁止类别 |
备注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中规定的禁止进境物: (一)动植物病原体(包括菌种、毒种等)、害虫及其他有害生物; (二)动植物疫情流行的国家和地区的有关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 (三)动物尸体; (四)土壤。 |
禁止进境 |
详见官方网站: 1.禁止从动物疫病流行国家地区输入的动物及其产品一览表 http://dzs.customs.gov.cn/dzs/2746776/2753557/index.html 2.《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植物检疫禁止进境物名录》(原农业部1997年第72号公告) http://dzs.customs.gov.cn/dzs/2746776/2753422/index.html |
2 |
(一)来自日本的水产品(包含食用水生动物) (二)来自日本福岛县、群马县、栃木县、茨城县、宫城县、新潟县(大米除外)、长野县、琦玉县、东京都、千叶县的食品、食用农产品和饲料(上述产地和涉及产品范围根据风险评估情况动态调整) |
禁止进境 |
1.海关总署决定自2023年8月24日(含)起全面暂停进口原产地为日本的水产品(含食用水生动物)的公告(2023年第103号) 2.日本其他地区生产的食品、食用农产品和饲料应当提供产品原产于非禁止清单列明地区的证明材料;其中蔬菜及其制品、乳及乳制品、水产品及水生动物、茶叶及制品、水果及制品、药用植物产品还应当提供放射性物质检测合格证明 新潟县大米进口公告链接:http://www.mofcom.gov.cn/article/b/g/201901/20190102828442.shtml |
3 |
纳入禁止进口目录的旧机电产品、旧服装 |
禁止进境 |
详见官方网站: 1.《商务部 海关总署公告 2018年第106号 公布禁止进口的旧机电产品目录调整有关事项》 http://www.mofcom.gov.cn/article/b/e/201812/20181202821859.shtml 2.旧服装HS编码为6309000000 |
1
附件内容预览
附件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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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第12届世界运动会自用物资担保函
Letter of Proof for Self-use Goods for The World Games 2025 Chengdu
证明人: 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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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名称 |
2025年第12届世界运动会相关自用物资 |
启运国(地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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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所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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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价(币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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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工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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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班号 提(运)单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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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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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量(毛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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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文件情况 |
自用物资进境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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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出口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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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出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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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用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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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需要检疫审批 |
需要 |
不需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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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用物资安全卫生责任自负声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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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地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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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疫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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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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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海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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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明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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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第12届世界运动会执行委员会证明此票货物为2025年第12届世界运动会自用物资,并仅为参加赛事利益相关方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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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签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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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明人(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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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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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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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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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批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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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本:主管海关留存;副本1:进境地海关留存;副本2:所有人或代理人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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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需审批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特殊物品
一、动物及动物产品 |
a.活动物及动物胚胎、精液、受精卵、种蛋及其他动物遗传物质; b.进口动物血清制品、疫苗和生物制品; c.食用性动物产品:肉类产品(腌制肉产品除外)、鲜蛋类产品、可食用骨蹄角及其产品、动物源性中药材等动物源性食品; c.食用性动物产品:肉类及其产品(肠衣除外)、鲜蛋类(含食用鲜乌龟蛋、食用甲鱼蛋)、可食用骨蹄角及其产品、动物源性中药材等动物源性食品; d.非食用性动物产品:原毛类、骨蹄角及其产品、蚕茧、肉粉、骨粉、肉骨粉、油脂、血粉、血液等,含有动物成份的有机肥料及饲料。 e.饲料产品:配合饲料、饲料用(含饵料用)冰鲜冷冻动物产品、饲料用(含饵料用)水产品(鱼粉除外)、加工动物蛋白及油脂、宠物食品和咬胶(罐头除外)。 |
二、植物及植物产品 |
a.种子、苗木及其繁殖材料; b.果蔬类:新鲜水果; c.粮谷类:小麦、玉米、稻谷、大麦、黑麦、燕麦、高粱、油菜籽以及其他杂粮类等; d.豆类:大豆、绿豆、豌豆、赤豆、蚕豆、鹰嘴豆等以及其他杂豆类等; e.薯类:马铃薯、木薯、甘薯等及其加工产品; f.具有疫情疫病传播风险的植物源性食品。 |
三、转基因动植物产品 |
涉及转基因标识目录范围的动植物产品,应当声明是否“转基因”,如含转基因成分应当提供农业部出具的“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 |
四、特殊物品 |
血液等人体组织(人类的全血、血浆、血清、特殊血液成分、细胞、细胞系、胚胎、器官、组织、骨髓、分泌物、排泄物等)、病原微生物(可以侵犯人体,引起感染甚至传染病的微生物,包括病毒、细菌、真菌、放线菌、立克次体、螺旋体、衣原体、支原体、朊病毒等菌(毒)种及样本以及寄生虫)、生物制品(用于人类医学相关领域的血液制品、人体蛋白、疫苗、诊断用试剂、细胞因子、酶及其制剂、毒素、抗原、变态反应原、抗体、抗原—抗体复合物、核酸等生物活性制剂)等应当经审批签发《特殊物品出入境卫生检疫审批单》。经检验检疫合格后方准进境,进境后应当接受监管。 |
注:如国家有关政策调整,按调整后的政策规定执行。
1
附件内容预览
附件4
2025年第12届世界运动会进境人员自用物资清单
List of Imported Goods for Self-use for The World Games 2025 Chengdu
航班号 Flight N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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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用物资清单编号List of Imported Goods for Self-use N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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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ame |
Quantity |
Main contents |
Weight |
Origin |
HS Code |
Purpose |
Remark |
品名 |
数量 |
主要成分 |
重量 |
产地 |
HS编码 |
用途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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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益相关方代表签字Stakeholder's representative signature:
利益相关方代表证件号Stakeholder's representative document No.:
(正本:主管海关留存;副本1:进境地海关留存;副本2:所有人或代理人留存。)
附件内容预览
附件1
2025年第12届世界运动会进境物资证明函
Letter of Evidence for Imported Goods for The World
Games 2025 Chengdu
( )海关 证明函编号:
证明人:2025年第12届世界运动会执行委员会 物资清单编号:
国别(地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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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工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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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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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运)单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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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量(K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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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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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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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发货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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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位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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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报关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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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位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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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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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方式 |
□暂时进境 |
□免税进境 |
□正式进口 |
□租赁货物 |
□展览品 |
□转关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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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函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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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值(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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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使用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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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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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明事项: 兹证明此票货物为2025年第12届世界运动会物资,仅用于2025年第12届世界运动会物资进境。2025年第12届世界运动会执行委员会保证按海关规定及时办理有关手续。 经办人:(签印) 证明人:(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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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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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海关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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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境地海关批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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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本:进境地海关留存;副本1:主管海关留存;副本2:证明人留存;
副本3:复运出境时交出境地海关。)
海关法规查询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