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优化口岸营商环境,便利进境船舶办理纳税手续,海关总署决定实施船舶吨税缴款凭证和吨税执照自主打印改革。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自2025年4月21日起,自我国境外港口进入境内港口的船舶(以下称应税船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吨税法》缴纳船舶吨税后,应税船舶负责人可以通过“互联网+海关”一体化网上办事平台(https://online.customs.gov.cn)或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标准版(https://www.singlewindow.cn),下载并打印船舶吨税缴款凭证和吨税执照。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25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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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公 告 2025 年 第 56 号 为持续优化口岸营商环境,便利进境船舶办理纳税手续,海关 总署决定实施船舶吨税缴款凭证和吨税执照自主打印改革。现就有 关事宜公告如下: 自 2025 年 4 月 21 日起,自我国境外港口进入境内港口的船舶 (以下称应税船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吨税法》缴纳船 舶吨税后,应税船舶负责人可以通过“互联网+海关”一体化网上 办事平台(https://online.customs.gov.cn)或国际贸易“单一窗口” 标准版(https://www.singlewindow.cn),下载并打印船舶吨税缴款 凭证和吨税执照。 — 1 —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25 年 4 月 4 日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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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公    告

 

 

2025年  第56号

 

为持续优化口岸营商环境,便利进境船舶办理纳税手续,海关总署决定实施船舶吨税缴款凭证和吨税执照自主打印改革。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自2025年4月21日起,自我国境外港口进入境内港口的船舶(以下称应税船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吨税法》缴纳船舶吨税后,应税船舶负责人可以通过“互联网+海关”一体化网上办事平台(https://online.customs.gov.cn)或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标准版(https://www.singlewindow.cn),下载并打印船舶吨税缴款凭证和吨税执照。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25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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