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_海关总署关于进口越南鲜食百香果植物检疫要求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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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出口前管理 华百香果不 改措施得到有效执行并被中方认可。 、进境检验检疫及不合格处理 运过程,须在越方或其授权人员 面需硬化,且有原料场和成品库。 方关注的有害生物或其他杂质 (三)包装要求 输华 保存查获记录, (五)植物检疫证书要求。 施标准第1 注明果园和包装厂 带中方关注的检疫性有害生 七、进境检验检疫及不合格处理 关按照以下要求实施检验检疫。 口百香果是否获得《进境动植 2.核查植物检疫证书是否符合本公告第 六条第(五)项的规定 3.核查包装箱或托盘上的标识是否符合 检验检疫 应从中方允许进口水果的 越南新发生的其他检疫性有害生物活虫,或发 回或销毁处理。 3.如发现不符合中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相关整改措施得到有效执行并被中方认可。 (三)包装要求。 ,包装材料应干净卫生、未使用过,符 合中国有关植物检疫要求。如使用木质包装, 须符合国际植物检疫措施标准第15号(ISPM 15)要求。 2.每个包装箱上必须用英文或中文标注 水果名称、品种、国家、产地、果园或其注册 号码、包装厂或其注册号码等信息。每个包装 箱和托盘需用中文或英文标出“输往中华人民 共和国”或“Exported to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四)出口前检验检疫。 1.在本公告生效后的第一年,越方应按 照每批百香果2%的比例进行抽样检查。如一 年内没有发生植物检疫问题,抽样比例降为 1%。 2.如发现中方关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活 体、枝叶或土壤,整批货物不得出口中国,并 视情况暂停本出口季相关果园、包装厂百香果 输华。越方应查明原因,并采取改进措施。 时,保存查获记录,应要求提供给中方 (五)植物检疫证书要求。 经检疫合格的,越方应按国际植物检疫措 施标准第12号(ISPM12)出具植物检疫证 书,注明果园和包装厂名称或注册号码,并在 附加声明中注明:“This consignment of passion fruits complies with the requirements specified in the Protoco on Phytosanitary Requirements for Export of FreshPassion Fruits from Viet Nam to China, and is free from quarantine pests of concern to China." (该批货物符合越南鲜食百香果输华植物检疫 议定书要求,不带中方关注的检疫性有害生 物。) 》七、进境检验检疫及不合格处理< 输华百香果到达中国进境口岸时,中国海 关按照以下要求实施检验检疫。 (一)有关证书和标识核查。 核查进口百香果是否获得《进境动植 物检疫许可证》。 2.核查植物检疫证书是否符合本公告第 六条第(五)项的规定。 3.核查包装箱或托盘上的标识是否符合 本公告第六条第(三)项规定。 (二)进境检验检疫。 1.输华百香果应从中方允许进口水果的 口岸进境。 2.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等规 定,对进口百香果实施检验检疫,经检验检疫 合格的,准予进境。 (三)不合格处理。 1.如发现来自未经中方注册的果园或包 装厂,则该批货物不准进境。 2.如发现中方关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或 越南新发生的其他检疫性有害生物活虫,或发 现土壤、植物残体等,则该批货物作除害、退 回或销毁处理。 3.如发现不符合中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的,则该批货物作退回或销毁处理。 4.如发现上述不符合要求情况,中方将 向越方通报,并视情况暂停本出口季相关果园 或包装厂的百香果进口。越方应查明不符合的 原因,督促相关果园或包装厂进行整改,直到 相关整改措施得到有效执行并被中方认可。 注:部分图片来自网络 供稿单位:动植检司、南宁海关、宁波海关 书,注明果园和包装厂名称或注册号码,并在 附加声明中注明:“This consignment of passion fruits complies with the requirements specified in the Protocol on Phytosanitary Requirements for Export of Fresh Passion Fruits from Viet Nam to China, and is free from quarantine pests of concern to China." (该批货物符合越南鲜食百香果输华植物检疫 议定书要求,不带中方关注的检疫性有害生 物。) 七、进境检验检疫及不合格处理 输华百香果到达中国进境口岸时,中国海 关按照以下要求实施检验检疫。 (一)有关证书和标识核查。 1.核查进口百香果是否获得《进境动植 物检疫许可证》。 2.核查植物检疫证书是否符合本公告第 六条第(五)项的规定。 3.核查包装箱或托盘上的标识是否符合 本公告第六条第(三)项规定。 (二)进境检验检疫。 1.输华百香果应从中方允许进口水果的 口岸进境。 2.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等规 定,对进口百香果实施检验检疫,经检验检疫 合格的,准予进境。 (三)不合格处理。 1.如发现来自未经中方注册的果园或包 装厂,则该批货物不准进境。 2.如发现中方关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或 越南新发生的其他检疫性有害生物活虫,或发 现土壤、植物残体等,则该批货物作除害、退 回或销毁处理。 3.如发现不符合中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的,则该批货物作退回或销毁处理。 4.如发现上述不符合要求情况,中方将 向越方通报,并视情况暂停本出口季相关果园 或包装厂的百香果进口。越方应查明不符合的 原因,督促相关果园或包装厂进行整改,直到 相关整改措施得到有效执行并被中方认可。 注:部分图片来自网络 供稿单位:动植检司、南宁海关、宁波海关 2.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等规 定,对进口百香果实施检验检疫,经检验检疫 合格的,准予进境。 (三)不合格处理。 1.如发现来自未经中方注册的果园或包 装厂,则该批货物不准进境。 2.如发现中方关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或 越南新发生的其他检疫性有害生物活虫,或发 现土壤、植物残体等,则该批货物作除害、退 回或销毁处理。 3.如发现不符合中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的,则该批货物作退回或销毁处理。 4.如发现上述不符合要求情况,中方将 向越方通报,并视情况暂停本出口季相关果园 或包装厂的百香果进口。越方应查明不符合的 原因,督促相关果园或包装厂进行整改,直到 相关整改措施得到有效执行并被中方认可。 注:部分图片来自网络 供稿单位:动植检司、南宁海关、宁波海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