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口岸营商环境,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海关总署决定自2026年9月16日起,增加《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东南亚国家联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项下输缅甸、柬埔寨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柬埔寨王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项下输柬埔寨的原产地证书为可自助打印证书。其他事项按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77号(关于全面推广原产地证书自助打印的公告)执行。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26年9月7日

公告下载链接:

海关总署关于增加输缅甸、柬埔寨自助打印优惠原产地证书的公告.doc

海关总署关于增加输缅甸、柬埔寨自助打印优惠原产地证书的公告.pdf

相关附件

海关总署关于增加输缅甸、柬埔…
附件内容预览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公 告 2026 年 第 135 号 为进一步优化口岸营商环境,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海关总署 决定自 2026 年 9 月 16 日起,增加《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 (RCEP)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东南亚国家联盟全面经济合作框 架协议》项下输缅甸、柬埔寨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柬埔寨 王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项下输柬埔寨的原产地证书为可自助打印 证书。其他事项按海关总署公告 2019 年第 77 号(关于全面推广原 产地证书自助打印的公告)执行。 — 1 —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26 年 9 月 7 日 —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