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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满洲里海关行政处罚决定书(满关缉违字〔2020〕0015号).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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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满洲里海关 行政处罚决定书 满关维违字[2020]0015号 满洲里三峡木业有限公司,地址: 工商营业执照信用 代码:91150781767898223F;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刘振 创;注册资本:人民币陆百万元;联系电话: 】注册日期:2005年2月06日。 2016年至2019年间,当事单位经满洲里铁路口岸进口俄罗斯板材,并委托满洲里盛世广泽 国际货运有限公司代理报关。当事单位并未将在俄罗斯检尺的真实货物数量提供给满洲里盛世 广泽国际货运有限公司,满洲里盛世广泽国际货运有限公司依据中检公司检尺单数量进行报关 ,造成共有1158车货物出现少报数量的情况,共计少报3579.2482立方米。经满洲里海关关税征 管处核定,当事单位少报货物数量造成漏缴税款人民币711358.82元。当事单位作为进口货物的 收货人,未履行如实申报的义务,该行为构成申报不实的违规行为。 以上行为有以上事实有查问笔录、“俄国内外米数对比表”、“2019克市对比工作表”, 税款计核证明书、收取担保凭单、相关证据复印件等为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二十四条、第八十六条(三)项之规定,当事单位的 行为构成违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五条(四)项之规定 ,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科处罚款人民币22万元整。 当事人应当自本处罚决定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 四十四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履行上述处罚决定。 当事人不服本处罚决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第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之规定,可自本处罚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海关 总署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本处罚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 院起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之规定,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可以 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中国门十十《天天安国成人》 》第六十条的规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处罚决定又不申请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海 关可以将扣留的货物、物品、运输工具依法变价抵缴,或者以当事人提供的担保抵缴;也可以 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 多 中华 关印 wis8 2020年07月9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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