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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范围 五、审批流程 三、审批范围 五、审批流程 六、注意事项 四、申请材料 五、审批流程 主意事项 四、申请材料 (一)《特许检疫审批申请表》; (二)引进以下检疫物的,原则 上需提供省 部级及以上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或同等层次的 批准文件或科学研究立项报告等; 1.动物高致病性或疑似高致病性病原微生 物; 2.植物病原体(包括菌种、毒种等)、害 虫及其他有害生物; 3.动植物疫情流行的国家和地区的有关动 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 4.土壤。 (三)生态安全和生物安全风险自评估报 告; (四)使用单位的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及拟采 取的安全防范措施; (五)履行生物安全责任承诺书。 委托办理的,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 五、审批流程 1.禁止进境物进境前,使用单位或其代 理人按要求准备相关电 2.使用单位向所在地直属海关提交特许检 疫审批申请。 3.直属海关审核材料后决定是否受 4.受理的直属海关告知申请单位审查时间 和方式 .在使用单位或其代理人到场的情况下, 直属海关对科学研究、隔离 检疫等场所的设施条件和安全防范措施进行现 场或视频审查,综合评估动植物疫情传入、生 物安全风险和对生态环境的影响等。 6.经综合评估,符合要求的,海关总署将 法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并说明理 注意事项 禁止进境物《检疫许可证》在有效期内一 次使用有效,不得分批核销。有效期内,科学 的,使用单位或其代理人应重新申请办理特许 检疫审批。 监管规定,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开展科学研究。 未经海关允许,不得擅自转移或改变用途。 公告未尽事宜,按照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注:图片 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 4.土壤。 (三)生态安全和生物安全风险自评估报 告 (四)使用单位的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及拟采 取的安全防范措施; 委托办理的,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 五、审批流程 1.禁止进境物进境前,使用单位或其代 理人按要求准备相关申请材料。 2.使用单位向所在地直属海关提交特许检 疫审批申请。 3.直属海关审核材料后决定是否受理。 4.受理的直属海关告知申请单位审查时间 和方式。 5.在使用单位或其代理人到场的情况下, 在5个工作日内,直属海关对科学研究、隔离 检疫等场所的设施条件和安全防范措施进行现 场或视频审查,综合评估动植物疫情传入、生 物安全风险和对生态环境的影响等。 6.经综合评估,符合要求的,海关总署将 自行政许可申请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颁发 《检疫许可证》。如评估不符合要求的,将依 法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并说明理 由 注意事项 次使用有效,不得分批核销。有效期内,科学 研究、隔离检疫等场所的设施条件发生变化 的,使用单位或其代理人应重新申请办理特许 检疫审批。 引进禁止进境物后,使用单位应遵守海关 监管规定,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开展科学研究。 未经海关允许,不得擅自转移或改变用途。 公告未尽事宜,按照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划重点 注:图片来源于网络。 供稿:动植物检疫司、北京海关、太原海关 五、审批流程 1.禁止进境物进境前,使用单位或其代 理人按要求准备相关申请材料。 2.使用单位向所在地直属海关提交特许检 疫审批申请。 3.直属海关审核材料后决定是否受理 4.受理的直属海关告知申请单位审查时间 和方式。 5.在使用单位或其代理人到场的情况下, 在5个工作日内,直属海关对科学研究、隔离 检疫等场所的设施条件和安全防范措施进行现 场或视频审查,综合评估动植物疫情传入、生 物安全风险和对生态环境的影响等。 6.经综合评估,符合要求的,海关总署将 自行政许可申请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颁发 《检疫许可证》。如评估不符合要求的,将依 法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并说明理 由。 六、注意事项 禁止进境物《检疫许可证》在有效期内一 次使用有效,不得分批核销。有效期内,科学 研究、隔离检疫等场所的设施条件发生变化 的,使用单位或其代理人应重新申请办理特许 检疫审批。 引进禁止进境物后,使用单位应遵守海关 监管规定,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开展科学研究。 未经海关允许,不得擅自转移或改变用途。 公告未尽事宜,按照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划重点 点 注:图片来源于网络。 供稿:动植物检疫司、北京海关、太原海关 在5个工作日内,直属海关对科学研究、隔离 检疫等场所的设施条件和安全防范措施进行现 场或视频审查,综合评估动植物疫情传入、生 物安全风险和对生态环境的影响等。 6.经综合评估,符合要求的,海关总署将 自行政许可申请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颁发 《检疫许可证》。如评估不符合要求的,将依 法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并说明理 由。 向所在地 直属海关 准备申 海关总署 受理与审 频审查与 属海关 审批决定 请材料 提交申请 查告知 综合评估 六、注意事项 禁止进境物《检疫许可证》在有效期内一 次使用有效,不得分批核销。有效期内,科学 研究、隔离检疫等场所的设施条件发生变化 的,使用单位或其代理人应重新申请办理特许 检疫审批。 引进禁止进境物后,使用单位应遵守海关 监管规定,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开展科学研究。 未经海关允许,不得擅自转移或改变用途。 公告未尽事宜,按照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划重点 注:图片来源于网络。 供稿:动植物检疫司、北京海关、太原海关 六、注意事项 禁止进境物《检疫许可证》在有效期内一 次使用有效,不得分批核销。有效期内,科学 研究、隔离检疫等场所的设施条件发生变化 的,使用单位或其代理人应重新申请办理特许 检疫审批。 引进禁止进境物后,使用单位应遵守海关 监管规定,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开展科学研究。 未经海关允许,不得擅自转移或改变用途。 公告未尽事宜,按照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划重点 注:图片来源于网络。 供稿:动植物检疫司、北京海关、太原海关 公告未尽事宜,按照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划重点 注:图片来源于网络。 供稿:动植物检疫司、北 北京海关、 太原海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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