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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武宿海关 行政处罚决定书 武宿关行简罚决字(202010001号 山西中安恒鑫进出口有限公司,企业编码140166006F,联系地址:山西综改示范区武宿综合保 税区庆云街19号保税区二号路1号0119,联系电话:15935144662 山西中安恒鑫进出口有限公司2020年7月3日申报4票出口报关单(报关单号 :050620200000003080/1/213),境内发货人填报错误。 以上行为有当事人情况说明、海关报关单证为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决定对当 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科处罚款人民币0.05万元整。 当事人应当自本处罚决定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 四十四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履行上述处罚决定。 当事人不服本处罚决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第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之规定,可自本处罚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太原 海关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本处罚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起 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之规定,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可以 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九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 》第六十条的规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处罚决定又不申请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海 关可以将扣留的货物、物品、运输工具依法变价抵缴,或者以当事人提供的担保抵缴;也可以 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衣和国 共寿 关印) 22050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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