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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中关的检疫性 四、中方关注的疫性 六、进境检验检疫及不 四、中方关注的检疫性 六、进境检验 六)植物检疫证书要求 检疫措施标准第12号(ISPM12)出具 的检疫 六、进境检验检疫及不 合格处理 否符合本公告第五 家标准的,则对该批货物作退回或销毁 六、进境检验检疫及不 合格处理 输华辣椒到达中国进境口岸时,中国海关 人员将按照以下要求实施检验检疫。 (一)有关证书和标识核查 1.核查植物检疫证书是否符合本 公告第五条第(六)项的规定。 2.核查包装箱和托盘上的标识是 否符合本公告第五条第(三)项的规 定。 (二)进境检验检疫 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等 规定,对进口辣椒实施检验检疫,经检 验检疫合格的,准予进境。 (三)不合格处理 1.如发现来自未经注册的种植基地和包 装厂,则该批辣椒不准进境。 2.如发现中方关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或 壤等,则对该批货物作退回、销毁或检疫除 害处理。 3.如发现不符合中国食品安全国 家标准的,则对该批货物作退回或销毁 处理。 4.发现上述不符合要求情况,中 方将向越方通报,并视情形暂停相关种 明不符合的原因并采取改进措施,防止 类似情况再次发生。中方将根据越方整 改结果,决定是否取消暂停措施。 供稿单位:动植检司、南宁海关、广州海关 (二)进境检验检疫 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等 规定,对进口辣椒实施检验检疫,经检 验检疫合格的,准予进境。 (三)不合格处理 1.如发现来自未经注册的种植基地和包 装厂,则该批辣椒不准进境。 2.如发现中方关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或 其他检疫性有害生物,或发现植物残体、土 壤等,则对该批货物作退回、销毁或检疫除 害处理。 3.如发现不符合中国食品安全国 家标准的,则对该批货物作退回或销毁 处理。 4.发现上述不符合要求情况,中 方将向越方通报,并视情形暂停相关种 植基地或包装厂的辣椒进口。越方应查 明不符合的原因并采取改进措施,防止 类似情况再次发生。中方将根据越方整 改结果,决定是否取消暂停措施。 供稿单位:动植检司、南宁海关、广州海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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