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进口芬兰饲用动物蛋白和油脂检疫和卫生要求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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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加工企业要求 进口产品要求 生产、存储、运输要求 输华饲用动物蛋白和油脂的生产、存化 离源和猪源性原料来源动物来自于芬 包装和标签要求 出口前查验和证书要求 进境检验检疫要求 标签不符合标准且无法更正的 (1)沙门氏菌:25克样品中未检出 n-检验的样品数; m一细菌数的阈值;如果所有样品中 数都没有超过m, 包装和标签要求 密封性和防潮性 生产、存储、运输要求 出口前查验和证书要求 白和油脂进行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并出具卫生 应包含英文。 进境检验检疫要求 (一)检疫审批。 进口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进境动植 物检疫许可证》。 )证单核查。 ,需要办理检疫审批的,核查是否已办 理《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 2.核查是否来自注册登记企业; 等规定,结合本公告 退回或销毁处理 3.货证不符的,作退回或销毁处理 5.标签不符合标准且无法更正的,作退 回或销毁处理; 饲料卫生标准的,作除害、退回或者销毁处 理人负责整理完好。包装破损且有传播动植物 疫病风险的,应当对所污染的场地、物品、器 END 供稿:动植物检疫司天津海关 青岛海关 以上内容供参考,图片均来自于网络 具进行检疫处理。 疫病风险的,应当对所污染的场地、物品、器 理人负责整理完好。包装破损且有传播动植物 7.发现散包、容器破裂的,由货主或代 饲料卫生标准的,作除害、退回或者销毁处 6.经检测发现安全卫生项目不符合中国 回或销毁处理; 的,作退回或销毁处理; 检疫性有害生物,无法进行有效的检疫处理 4.发现土壤、动物尸体、动物排泄物、 3,货证不符的,作退回或销毁处理; 退回或销毁处理; 2.来自非注册登记芬兰生产企业的,作 1.无有效卫生证书的,作退回或销毁处 (四)不合格情况处理。 的,准予进境。 物蛋白和油脂实施检验检疫。检验检疫合格 等规定,结合本公告要求,对芬兰输华饲用动 中国海关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 (三)货物检查。 3.核查卫生证书是否真实有效。 2.核查是否来自注册登记企业; 理《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 1.需要办理检疫审批的,核查是否已办 (二)证单核查。 物检疫许可证》。 进口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进境动植 (一)检疫审批。 应包含英文。 随附双方确认的卫生证书正本,卫生证书至少 向中国出口的每批饲用动物蛋白和油脂须 证书,证明符合有关议定书的要求。 白和油脂进行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并出具卫生 输华饲用动物蛋白和油脂的生产、存储、 生产、存储、运输要求 登记信息,并注明“本产品符合饲料卫生标 (三)外包装需注明生产加工企业和注册 要求; 中国国家标准《饲料标签》(GB10648)的 (二)包装需加施中文标签,标签应符合 能良好、不易破损的包装材料进行包装; (一)须用全新、洁净、密封性和防潮性 输华饲用动物蛋白和油脂的生产、存储、 运输过程均需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污染。 七 出口前查验和证书要求 芬兰官方主管部门负责对输华饲用动物蛋 白和油脂进行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并出具卫生 证书,证明符合有关议定书的要求。 向中国出口的每批饲用动物蛋白和油脂须 随附双方确认的卫生证书正本,卫生证书至少 应包含英文。 进境检验检疫要求 (一)检疫审批。 进口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进境动植 物检疫许可证》。 (二)证单核查。 1.需要办理检疫审批的,核查是否已办 理《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 2.核查是否来自注册登记企业 3.核查卫生证书是否真实有效。 (三)货物检查。 中国海关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 等规定,结合本公告要求,对芬兰输华饲用动 物蛋白和油脂实施检验检疫。检验检疫合格 的,准予进境。 (四)不合格情况处理。 1.无有效卫生证书的,作退回或销毁处 2.来自非注册登记芬兰生产企业的,作 退回或销毁处理; 3.货证不符的,作退回或销毁处理; 4.发现土壤、动物尸体、动物排泄物、 检疫性有害生物,无法进行有效的检疫处理 的,作退回或销毁处理; 回或销毁处理 6.经检测发现安全卫生项目不符合中国 饲料卫生标准的,作除害、退回或者销毁处 理 7.发现散包、容器破裂的,由货主或代 理人负责整理完好。包装破损且有传播动植物 疫病风险的,应当对所污染的场地、物品、器 具进行检疫处理。 END 以上内容供参考,图片均来自于网络 供稿:动植物检疫司天津海关青岛海关 进境检验检疫要求 (一)检疫审批。 进口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进境动植 物检疫许可证》。 (二)证单核查。 1.需要办理检疫审批的,核查是否已办 理《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 2.核查是否来自注册登记企业; 3.核查卫生证书是否真实有效。 (三)货物检查。 中国海关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 等规定,结合本公告要求,对芬兰输华饲用动 物蛋白和油脂实施检验检疫。检验检疫合格 的,准予进境。 (四)不合格情况处理。 1.无有效卫生证书的,作退回或销毁处 理; 2.来自非注册登记芬兰生产企业的,作 退回或销毁处理; 3.货证不符的,作退回或销毁处理; 4.发现土壤、动物尸体、动物排泄物、 检疫性有害生物,无法进行有效的检疫处理 的,作退回或销毁处理; 5.标签不符合标准且无法更正的,作退 回或销毁处理; 6.经检测发现安全卫生项目不符合中国 饲料卫生标准的,作除害、退回或者销毁处 理; 7.发现散包、容器破裂的,由货主或代 理人负责整理完好。包装破损且有传播动植物 疫病风险的,应当对所污染的场地、物品、器 具进行检疫处理。 END 以上内容供参考,图片均来自于网络 供稿:动植物检疫司天津海关青岛海关 检疫性有害生物,无法进行有效的检疫处理 的,作退回或销毁处理; 5.标签不符合标准且无法更正的,作退 回或销毁处理; 6.经检测发现安全卫生项目不符合中国 饲料卫生标准的,作除害、退回或者销毁处 理; 7,发现散包、容器破裂的,由货主或代 理人负责整理完好。包装破损且有传播动植物 疫病风险的,应当对所污染的场地、物品、器 具进行检疫处理。 END 以上内容供参考,图片均来自于网络 供稿:动植物检疫司天津海关青岛海关